1.国际赛获奖奖励费。特等奖:每个2000元;一等奖:每个1500元;二等奖:每个1000元;三等奖:每个500元。
2.全国赛获奖奖励费。特等奖:每个1000元;一等奖:每个500元;二等奖:每个300元;三等奖:每个200元。
3.公开发表论文指导费。T级:每篇1000元;A级:每篇500元,B级:每篇100元。
4.竞赛培训与指导费。培训期间每天每人100 元(最多不超过15天);竞赛期间每天每人200 元(最多不超过5天)。
5.耗材费、资料费、交通费等实报实销。
6.凡学校已奖励项目不重复奖励,如全国“挑战杯”大赛。
四、经费管理要求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费中的设备配套费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费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维持费由中心主任负责管理。
(二)各中心在使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配套费”之前,应在每年5月份提交经中心主任审批的下年度设备采购计划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资产管理处采购。
(三)各院系在使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费”中列支的学科竞赛费用之前,应在每年3月份提交当年的参加学科竞赛的经费预算报告交学校教务处审核。
(四)凡涉及学生领款或其他个人劳务及接待性支出须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五、以上规定自2008年6月4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二OO八年六月四日